养老保险智慧化监管
2020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通报2020年养老保险公司诚信经营情况,总结表彰2020年养老保险机构诚信建设和经营情况,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养老保险智慧化监管
《通知》要求,建立规范的养老保险机构备案登记制度。登记信息、资料及资格信息,已登记或已备案的养老保险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受托管理、风险管理、养老服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养老、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障管理、养老保障管理、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基金产品投资管理、银保监会、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养老机构备案
建立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推进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化。建立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审核制度,对养老机构申请设立的护理型床位,先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再根据有关要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取消行政审批环节。备案管理制流程表参见附件。
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应在审核备案、进行资产管理、提供服务等1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民政部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机制。
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
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居家养老服务。
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支持一批区县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
整合利用社区现有资源,重点为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托养照护服务。
建设国家养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基地,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