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发展方案
关于开展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康养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3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政办规〔202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政办规〔2020〕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0〕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政办发〔2020〕13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现就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把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黑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二)工作原则。1.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托育需求为导向。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2.以满足群众需求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原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高家庭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加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建设,落实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专项规划。